河北省基本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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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是制度构建的前提和基础,是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能否实现全覆盖,是排污许可制实施成败的关键,更是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核心问题。
2020年是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的收官之年,对于固定污染源底数较大的河北来说,发证登记工作异常艰巨。为确保按时限完成核发工作,河北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提前预判形势,早在今年2月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即把排污许可工作列入了今年一号改革重点任务,成立了排污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厅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厅领导月调度,责任处室周调度的工作局面。在生态环境部指导下,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全力推进,努力克服困难,坚持问题导向,在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思路,多措并举,提前一个月基本完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全覆盖”目标任务。
截至8月31日,河北省基本实现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据统计,河北省已经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24.24万家,发证企业2.31万家,排污登记企业16.41万家,存在特殊情形或禁止核发类企业5.52万家。
目前,全省范围内已经启动了排污许可“全覆盖”“回头看”工作,查漏补缺,进一步再排查、再清理,及时补充纳入管理,最终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确保真正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我省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快推进排污许可制度立法工作,加快研究出台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及发证质量核查技术体系,将水、气、声、固废、土壤污染防治有关内容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在完善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加快构建排污许可核心监管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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